- 全台首創的「老街街區管理維護辦法」,希望藉此使老街街區能永續發展,活絡地繁榮地方經濟!
新北市政府自2003年起,為重塑老街帶起地方文化與觀光產業,持續劃定「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制訂補助辦法及整修老街建築等,一系列硬體設備完工後,為使老街區內活動更加活耀並有效率的管理,吸引更有素質的觀光客或國民旅遊焦點,就必需發動店家自己的自覺與自發力量,新北市老街街區管理維護辦法因應而生。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局長張璠指出,新北市的特色老街像是三峽及深坑2處,在居民及政府共同合作以「復舊更新」的手法做整治風貌,成為有歷史氛圍的地方,前者有巴洛克結合閩南式的建築;後者還保留了清朝末年的沙岩拱廊與店家壽樑,各具特色,成為不少民眾喜歡逛街和拍照的地方。
因此,這個定老街自治管理維護辦法是酌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精神,主要為有效改善老街街區公共設施維護、環境清潔和違規行為,授權居民成立管理自治組織的營運管理、申請程序等內容,用自我約束的力量,且取得居民對於人行道專用措施、管制時間及卸貨車區、人行徒步區劃設的共識。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設科科長陳智仁指出,由老街街屋所有權人組成老街街區管理委員會管理自治,與政府共同合作維護風貌特色,希望藉著在地居民對老街的認同感,讓歷史風貌特定區街屋透過良善自發的居民自治機制使老街街區管理永續發展、提昇觀光及環境品質,期望透過「良好管理」造就老街區成為「活化歷史」。
「新北市老街街區管理維護辦法」經新北市政府通過後,將提送行政院備查,並已函請新北市市議會查照,在3月20日發布實施。